各公司:
根据公司《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公司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请各公司上报本公司2019年度教师教学奖励业绩分中用于折算额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部分,填写附件1,由公司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将纸质材料于2020年10月21日前交教务处武丹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42905386@qq.com。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公司教学奖励业绩分与教学工作量折算情况统计表.xlsx
上一篇:关于2020年度下半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